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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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于注销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
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之日,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 46.96 万份,到期未行
权 12.29 万份。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注销此部分到期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29 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 年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总人数由 55 人调整至 53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10.5 万份调整为 309.5
万份。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授予人数为 2 人,授予
数量为 20.00 万份。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20 年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 34.78 元调整
为每股 34.28 元。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53 人调整至 40 人,授
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09.5 万份调整为 230.5 万份。同时董事会确认公司 2020 年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
《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 1 名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为 16.90
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履行了债权人通知义务。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20 年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 34.28 元调
整为每股 33.98 元。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
《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40 人调整至 26 人,授予
股票期权数量由 230.5 万份调整为 138.25 万份。同时董事会确认公司 2020 年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及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将于限售期满后成就。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
《关于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
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
未解除限售的 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届满之后到期未行权 12.29 万份,公司需注销此部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
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 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激励对象已完成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6.96 万份,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29
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到期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期权涉及激励
对象 7 人。
三、本次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
公司《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
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的注销。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
关事项,符合公司《2020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0 年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中,7 名激励对象合计 12.29 万份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相关事宜。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注销已经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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