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电动自行车虽然便利,但私拉“飞线”充电、整夜充电、违规在安全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危险行为极易引发火灾。记者8月1日从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近日,花都区一名男子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
据广州消防介绍,今年7月7日18时51分,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接报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一建筑首层楼梯间发生火灾。事故烧毁烧损该建筑首层楼梯间墙面,楼梯间内放置的电池、塑料瓶、生活用品等,烧损了楼梯间入户电表,熏黑了楼梯间批荡及入户门等,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走访,认定火灾事故起火时间为7月7日18时40分许,起火点为楼梯间内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组,起火原因为锂电池热失控引燃附近可燃物。
经询问当事人朱某,7月7日17时许,当事人朱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组放置在该建筑首层楼梯间内进行“飞线”充电。18时42分许,有路人反映楼梯间起火了,朱某从四楼往下赶,到了首层楼梯间打开铁门时看到楼梯间里面起火了,随后拿灭火器进行灭火。
朱某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 (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朱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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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消宣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消宣(部分图片来源:广州消防)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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