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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资料图片)

东南网4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杰 通讯员 王占鑫)4月4日,记者从龙岩市召开的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今年4月上旬至年底,龙岩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聚焦当地生态环境方面的短板和不足,着重开展6个专项攻坚和26项具体攻坚任务,包括水环境治理专项攻坚(含流域国省控断面水环境提升攻坚、流域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提升攻坚、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进度提升攻坚等10项具体攻坚任务)、大气环境治理专项攻坚(含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攻坚、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等3项具体攻坚任务)、土壤环境治理专项攻坚(含生活垃圾处置攻坚、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攻坚、尾矿库环境安全攻坚等6项具体攻坚任务)、耕地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专项攻坚(含土地整治项目专项整治攻坚、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整治攻坚等2项具体攻坚任务)、化工园区环境治理专项攻坚(含化工园区问题整改攻坚、化工园区内企业问题整改攻坚2项具体攻坚任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攻坚(含中央和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攻坚等3项具体攻坚任务)。

此外,专项行动还列出了龙岩市领导挂牌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23项,并全面梳理当地各县(市、区)必须整改落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由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以“一县一清单”形式交办。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切切实实的效果,龙岩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指挥长的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每月听取一次攻坚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并部署下一步工作;对重点攻坚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市领导挂钩挂牌督办工作机制,挂钩市领导对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建立督导、倒查、问责、奖励、项目化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排名前三的县(市、区),在安排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时分别给予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倾斜支持;建立每月督导、红黄牌警示机制,对问题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予以警示,全力推动闽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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